在上一篇文章中,我们讨论了绿色电力交易模式中证券与电力的分离。这意味着绿色电力的物理属性和环境权是分开出售的。另一种模式是日本刚刚完成并出台的绿色电力交易规则所建立的证券与电力统一交易模式。
规则规定,绿色电力交易与传统电力产品交易没有显着区别,并且可以在州内和省际之间进行交易。在价格方面,绿电和统一认证电力的价格应在交易过程中体现绿电的能源和环境价值。
电力用户结算绿色电力交易结果时,获得与结算的绿色电力对应的绿色证书。广州电力交易中心按照《南方绿电交易规则》号文件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的规定负责绿色电力交易程序、交易结果、支付标准和实际支付等绿色证书的登记和申请,并报送国家备案。证书。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颁发的绿色证书是向参与绿色电力交易的发电企业颁发的。之后,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将根据绿色电力交易结算结果,将绿色证书转让给相关电力用户。
这一环节的一个问题是,尽管绿色电力交易经过认证并一起供电,但它们并不同步。在此过程中,交易完成且电力用户使用绿色电力后,交易中心将对交易结果进行判断等,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将向发电公司颁发绿色证书。最后发电公司通过交易中心将钱转给公司(不知道是通过哪个平台的账户转的,行业大佬能解释一下吗?)
这个过程引入了许多问题,例如绿色证书的多次转让,以及异步环境和电力属性交易。行业领袖的文章很好地总结了这个问题。《绿电交易规则出台,新市场诞生还是新壶装老酒?》 https://mp.weixin.qq.com/s/5Kf1qH5w_HtvSTWVi7ZTIQ
我还有几个问题:
1、绿色电力单独交易,国家电网的电力排放系数也在不断降低(尽管这是由于过程生产效率的提高)。但绿色电力的环境效益是否得到充分计算?
2. 碳核算中,绿色电力的碳排放是按区域电网排放因子计算还是按全国范围的排放因子计算,如何利用区域电力排放因子计算区域间贸易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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