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君书宇
娱乐圈中有很多女神,有的喜欢刘亦菲这样的清纯美女,有的喜欢林志玲这样的性感美女。这一切都可以说是水到渠成。因为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口味,但都是可以接受的。选择女神也是同样的道理。
刘亦菲和林志玲是不同类型的女神,有着不同的粉丝群体。换句话说,我们拥有跨越各个年龄段的粉丝群。曾经有人开玩笑说,小时候可能喜欢刘亦菲,长大后就会喜欢林志玲。这种说法也是一种观点。很难说这是否是我们的现实。因为每个人的人生旅程都是不同的。因此,不太可能存在一刀切的逻辑。
然而最近,他们的关系却被曝光。这是因为著名作家刘信达也批评了这两个人。有趣的是,大炮的内容是一样的。比如,刘信达愤怒地批评刘亦菲。 “【刘亦菲应该停止代言所有游戏!】刘亦菲,明星代言游戏是多么不道德?不要害怕给青少年带来厄运。你就不怕父母批评你吗?他们给了你三个月内停止支持所有游戏,否则他们会把你踢出娱乐行业!
那么,如果把刘亦菲换成林志玲,就会得到刘信达愤怒地批评林志玲。有趣的是,两个名字都是3 个字母长,所以它们的字母数量完全相同。这一情况也受到了很多关注。这让我们想到了网络游戏是否应该被视为祸害的话题。
这也是一个意见分歧的领域。客观来说,网络游戏在国家层面并没有被禁止。这将证明它是合理和合法的。而且,对于网络游戏,大多数人都有一个共同的想法:与其公开,不如屏蔽,要封杀,不如鼓励人们玩。这些都是普遍适用的原则。网络游戏等也是如此。
这些人支持的广告都是合法的,所以他们要么是刘亦菲,要么是林志玲,或者是其他英雄或女神。所以这样的事情很好。对此,刘信达的愤怒似乎不太合理。从某些方面来说,这似乎是不可能的。但这也是家人的意见,所以他有权表达。至于“被禁止进入娱乐圈”的想法,不幸的是,没有人有这样的权利,刘信达自然也是如此。
著名作家刘亦菲和林志玲表示:“她必须停止支持所有游戏,否则她将被踢出娱乐圈。”对于刘信达来说,表达自己的意见是没有问题的。不过,时不时地被“驱逐出娱乐圈”,实在是有点黑色幽默。因为没有人有权力“将人逐出娱乐圈”,也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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