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快速发展,网络投票在各级评选和优先活动中得到广泛应用,一打开手机,就会收到“请投票”等各种征集信息。现在收到的消息更加频繁。通过各种投票环节,朋友圈变成“投票圈”,QQ群、微信群变成“投票群”,各种“恩惠绑架”、“金钱”发生。由于“绑架”,网络投票变成了“网络竞选”。
网络投票的初衷是为了让更多人参与评选活动,反映更多民意,提高评选过程的认可度和竞赛的公信力。但在实际的网络投票操作中,大多数候选人都会动员自己的亲戚、朋友、同事等来投票,而在收到投票信息后,大多数人都会打开链接进行投票。 “投票三部曲”,你“指定投票的人或单位,关闭链接”,让你不用看评选详情或要求,也不用仔细比较候选人,就可以投票给指定的对象。投票。这样选出的“最好”、“最高”、“最美”真的能客观反映民意吗?这样的网络投票不可避免地达不到目的。
网络投票有很多优点,包括节省成本、方便、影响力大,而且还可以让公众在参与评选过程的同时受到积极的教育和指导,对活动本身也起到了宣传作用。然而,一些候选人却利用网络空间的隐蔽性、虚拟性,钻了空子。各种刷票公司和软件不断涌现,一些网络平台甚至利用后端算法操纵投票结果以达到自己的目的。这种网络投票严重忽视了投票本身的重要性,不允许公众接受正面引导,浪费了公众的时间和精力,占用了公共网络资源。这样选出的“最好”、“最高”、“最美”的可信度如何?这样的网络投票绝对是本末倒置。
防止网络投票变成“网络拉票”需要多管齐下。有关部门将加强监管,不断提高网络空间的治理效率,最大限度地发挥网络投票的积极作用,同时建立网络投票审批和提交的长效机制,并予以完善和规范。网络投票的使用范围。活动组织者不得滥用在线投票来追随趋势或受欢迎程度。如果确实需要网络投票,政府部门应该在各种选择中审慎使用。参与评选的组织和个人必须诚实守信,遵守网络投票活动规则,自觉不拉票、不刷票,确保网络投票公平。选民也需要公平公正地投票,不应仅仅为了偏袒或金钱而投出“宝贵”的一票。
网络投票不应该沦为明目张胆的“网络拉客”,网络投票选出的“最好”、“最伟大”、“最美”也不应该是“最有关系、最有钱、最有技术”的人。有关部门应重视并配合,提高网络投票的公平性,防止网络操纵行为的发生。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让人们正常表达意见和态度,让网络投票发挥积极作用,让人们回归理性和基本意愿。 (大河网和声评论员孙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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