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18日)
主题#夫妇离婚并拒绝抚养
女儿患抑郁症不准离婚#
登上微博热搜
妻子向丈夫提起离婚诉讼
丈夫同意离婚
但丈夫和妻子都不同意支持他。
我女儿患有抑郁症.
5月17日
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
这样的案例已经公布
案件基本事实
原告张某(女)与被告王某(男)于2007年1月相识,举行婚礼,并于2008年7月生下男孩王大宝,2009年9月生下女儿王小宝。 2010年9月,他们在政府登记了月经,并结婚了。目前,王大宝与被告人王某同住,王小宝因抑郁症住院治疗。
原告与被告结婚之初关系良好,但近年来经常因家庭琐事发怒、争吵,遂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与被告离婚。 2、被告人为了抚养婚生子女王小宝,分割了共同财产,家用轿车价值10万元。庭审中,原告改变了诉讼的第二项,要求对非婚生男孩有监护权。
被告王某同意离婚,并要求抚养大儿子王大宝,但声称不同意抚养大儿子王小宝,汽车送给原告,原告交出5万元。
法院审理
本案中,原告和被告共同确认,非婚生子女王小宝患有抑郁症,此时需要父母额外的照顾和体贴。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义务,原告和被告均认为,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法律,而且违反了公共秩序和道德。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原告的离婚请求不予支持。
法院判决
1、原告陈某不得与被告王某离婚。 2、驳回原告陈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判决已经生效)
法官陈述
在家事案件中,妇女儿童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家事法庭的目的就是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父母有抚养和教育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必须妥善履行这一义务,充分履行作为父亲和母亲的责任。本案中,虽然原告和被告都无意抚养抑郁的女儿,但这种行为违反了公共秩序和道德,违背了传统道德,侵犯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是一种推卸责任的表现。它应该是什么。因此,即使原告和被告双方都同意离婚,双方也暂时不获准离婚。
夫妻之间遇到矛盾和困难时不能诉诸离婚,这也不是解决问题的最好办法。原告和被告要积极修复关系,增进理解和信任,创造良好的成长条件。如果婚姻关系确实破裂,婚姻无法维持,必须妥善处理未成年人的子女抚养问题,最大限度地保护未成年人的利益。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条民事纠纷应当依法处理,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做法,但不得违反公共秩序和道德。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灭。离婚后,无论是否由父母一方直接抚养,子女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即使离婚后,父母仍有抚养、教育、保护子女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两岁以下的孩子将由母亲直接抚养。父母双方就年满两岁子女的抚养问题不能达成一致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对未成年子女最有利的原则作出判决。如果孩子已满8岁,应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
转载自: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
来源:长江日报
本文和图片来自网络,不代表火豚游戏立场,如若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https://www.huotun.com/game/6490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