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没有想过,过年期间收到的钱可能会被对方退回?近日,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贷款纠纷案件,称微信红包与汇款存在本质区别法院裁定确实存在,并且与此相关的话题成为热门话题。微博。
法院判决
微信红包是礼物,不需要偿还
刘先生说,他是2023年通过微信认识周先生的。两人见面后不久,周先生以经济困难为由,多次向刘先生借钱。 2023年至2023年期间,刘先生通过银行转账、微信红包等方式共向周先生汇出15669元,多次催告无果。
针对此事,周先生声称这些资金不是贷款,而是赠与。
法院经审理认定,刘女士通过微信红包、微信转账等方式向周老师提供资金,而根据本案的具体情况,微信红包本身就含有“礼物”。有意义的。为维持周老师日常生活而发给周老师的微信红包共计2769元,算是刘先生的礼物,不需要周老师偿还。
对于刘先生通过微信转账给周先生的12900元,周先生声称这是礼物,但他没有提供任何证据证明刘先生明确表达了捐赠意向。根据其他事实,刘先生向周先生支付的微信汇款应视为周先生向周先生借款。周先生必须还钱。
评委提示:
微信转发没有“礼物”意义
微信作为一款社交应用软件,不仅提供日常通讯功能,还拥有丰富的社交功能。其中,微信的红包就是微信软件社交化的典型体现。微信红包的金额上限设定为200元,名称中包含“红包”二字,但在我国的民俗中,这通常是一种不需要返还的志愿服务的意思。一个礼物。
相比之下,微信汇款与红包不同,不具备“礼物”的含义。它只是微信软件设置的一项支付功能,是现代社会常用的各方之间的支付方式之一。
本案中,原告声称通过微信转账建立了民间借贷关系,若被告主张该笔款项属于赠与,则需要提供相应证据支持其主张。否则,被告将承受无法举证的后果。
理论上,发红包的金额是由个人决定的,但为什么微信的红包上限设定为200元呢?
对此,律师表示,“发送红包通常是日常生活中的人际互动,金额通常是有限的,而微信汇款更多的是一种经济交易,不被视为交易支付行为。”将红包的上限定在1万元以上,会给很多人带来压力,从而弱化了社交礼物的性质,反而变成了攀比倾向。
需要明确的是,如果你想表达爱意,无论是红包还是转账,都要谨防“自发的礼物”才是真爱。
(数据来源:城市晨报、宜都微信公众号,图片来源:土虫创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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