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DNV音乐集团旗下音乐流媒体产品豆瓣FM正式宣布获得腾讯音乐娱乐集团、挚信资本战略投资。尽管双方尚未公布交易金额,但此前的报道显示,腾讯音乐并未实际支付现金,而是将其庞大的正版音乐库换成了股票,豆瓣音乐已成为第二大机构投资者。 DNV音乐集团总裁李泉日前在接受采访时透露,豆瓣FM几乎收购了腾讯音乐的全部曲库。
此次,腾讯音乐集团一分钱都没出,公司利用音乐版权进行股票投资的方式也受到了一些业内人士的质疑。有人说,腾讯音乐集团获得的版权并不一定包括将其转授权给第三方的权利。我担心由于不同平台的计费方式不一致,音乐版权共享可能存在法律缺陷。
从交易结构设计的角度来看,我们相信腾讯音乐集团不会犯这样的错误,也不会强行进行版权交易。本文仅从以下几个角度分析公司法对于知识产权投资的两个要求:我们将从理论上分析这种交易现象。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以货币或者实物出资,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以及其他以货币作价并依法可以转让的非货币财产。用作出资的非货币资产必须经过估价和核实,不得高估或低估资产。
可见,《公司法》并不禁止知识产权投资,但知识产权必须以货币作价,并依法可以转让。知识产权投资有两个要求:“必须以货币形式确认其价值”和“必须依法可转让”。只有同时满足这两个要求,才被视为投资。
我们来看看第一个要求:“有经济价值”。音乐版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音乐平台向权利人购买时一般根据转让或许可协议确定价格,也有市场价格和行业标准决定投资此类版权的价格。可评估、定价,符合《公司法》知识产权投资的首要要求。
但当我们考虑“依法转让”的要求时,我们就看到了一个问题。一般来说,音乐平台从权利人处获得的音乐版权被称为“许可”,但这些许可大多是有期限的,这意味着权利人将音乐版权永久授予特定音乐平台的情况很少见。同时,分配也很少使用(分配与授权的区别在于,分配是将自己的权利转移给对方,而授权只允许对方在一定时间内使用)。由于期限有限,除非公司的寿命与版权的寿命相匹配,否则很难以股权的形式投资其他公司。版权会过期吗?
除了上述可能情况造成的投资限制之外,音乐版权许可协议通常会使得权利人为了利润最大化而不允许再许可。这是因为再许可赋予了音乐版权机构特定平台的所有权利,这显然并没有实现利润最大化。由于无法进行再许可,因此所获得的权利只能在您自己的平台上使用,而不能作为投资转让给其他公司。
当然,我们毕竟没有看到交易文件,所以我们不知道腾讯音乐集团与权利人签订的合同是如何规定的。这并不排除此类协议可能包含可供附属公司使用的条款的可能性。或者,可以通过分许可用于版权合作交易。另外,在实际运营过程中,豆瓣FM会通过内嵌的QQ音乐网页进行播放,但无论如何,音乐平台能否获得版权又是另一回事。毕竟,在没有与权利人达成此类协议的情况下,对版权的投资可以带来更大的经济回报。
李振武(律师、明星娱乐律师事务所创始人)
新京报总编辑吴龙珍校对李世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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