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科技8月25日电(记者沉成、实习生杨晓晨)据上海市市场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上海筑丽传媒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筑丽传媒”)。近日,该公司因违反广告法,被上海市虹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约13,700元,没收广告费约13,700元。
惩戒详情显示,当事人巨力传媒受上海某公司委托,在其网站“PP视频”(www.pptv.com)上投放牙膏广告。该广告包含“99% 去糖化物质”。由于使用了“减少细菌”、“预防蛀牙”等广告用语,涉事方在发布前并未考虑该牙膏是否具有防龋效果,且该牙膏含有防龋成分,无法提供评价。任何证明其已完成的证据。其功效。当事人遵守《广告法》规定,“不包括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具有治疗疾病能力的广告,以及使用医学术语或者可能与医疗保健、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的广告”。禁止使用的产品。” 违反规定。禁止宣传药品或医疗器械。 ”
天眼查先生表示,上海聚力传媒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法定代表人为陈如芳,经营范围包括信息网络媒体应用软件的开发、销售、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包括技术转让咨询、技术。服务于计算机网络领域、广告设计、广告制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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