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图/张平原
一键转发淫秽视频链接获取佣金是否违法?近日,翔安法院立案,被告人田某因以商业目的传播淫秽内容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判处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
田是一名网络编程爱好者,他自学编码并加入了多个交流小组来发展自己的业务。有一天,田收到一条来自通讯群的未读消息,出于好奇,他点击了该消息,却发现该群的一名成员问他是否打算为某个网站带来流量,并承诺给他一大笔奖励。 做过。起初,田先生持怀疑态度,并没有认真对待。但田看到群里的朋友频繁发盈利截图后,渐渐产生了兴趣。
“听说这个很赚钱,她平时花的钱很多,所以我想靠这个赚钱。”所以田已经在一个平台上卖了几十部手机和一个微博账号。通过在微博首页等热门评论中留言,诱导网民点击色情网站链接,查看淫秽视频截图,选择合适的视频并付费观看,田先生从中获利。
10多天后,田某在家中被公安机关抓获,并收缴作案工具手机39部。调查发现,田某转移的色情网站上有2000多部收费色情视频。
经审讯,田某对上述行为供认不讳,并主动返还违法所得。
翔安法院经审理认为,田某以营利为目的,通过网络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其行为已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田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在短时间内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的事实,主动认罪并受到处罚,并因系初犯,主动退还违法所得。依法进入缓刑。最终,翔安法院综合考虑田某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及危害后果,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陈述】
社交平台转发需谨慎
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有些人认为随意转账是小事。众所周知,田某在社交平台上的行为是传播的重中之重,这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从法律上讲,这是传播淫秽物品的行为,涉嫌违法犯罪。比如“流量引流”这样的网络推广营销工作,门槛低,赚钱快,赚钱也容易,但也存在很多风险,尤其是对于年轻人来说。在选择这样的兼职工作时,你应该仔细考虑你的商业推广内容是否合法。互联网不受法律管辖,不是非法或犯罪场所。这种行为最终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厦门日报记者通讯员谭欣怡冼华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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