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远鹏
“海风有思念的味道”、“小朵向你道晚安”……热爱旅行的博主“小朵”在微博上发布了多张“美图”某个社交平台。照片中的女孩有着美丽的头发,温柔的笑容,以及各种各样的衣服。该帐户已吸引了超过20,000 名粉丝,其中有人工智能生成的具有特定外观的女性图像。此类AI网红博主账号也不例外。许多人认为人工智能头像是“真人”,因为它们“有图片,但不一定包含真相”。 (3月7日《江海晚报》)
如果你在社交媒体上看到一张“美照”,有着完美精致的脸蛋和身材,还有真实质感的衣服,你在现实世界中可能找不到这个人。人工智能(AI)在图像生成领域的应用,打破了“二维”与“三维”的界限,引发了“摄影不再真实”的争论。
除了“虚拟头像”,还有“虚拟主播”。社交平台还拥有栩栩如生的“虚拟头像”或“虚拟主播”,并与“真实的网红”合作打造“虚拟主播”。丰富多彩的网络世界。但“虚拟头像”、“虚拟主播”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虚拟头像”、“虚拟主播”栩栩如生,“肉眼无法辨别真假”,因此不少网友认为“虚拟人”就是“真人”,尤其是一些“虚拟美女”都开始进军互联网。网络上还存在“真人”与“虚拟人”结婚的现象。
我们不得不感叹科技的力量。一位网友表示:人工智能技术正在迅速发展,未来,如果你不线下见到某人,你不会相信他们是真人,人工智能绘画技术造成欺诈的可能性也越来越大。如果有人利用“虚拟头像”、“虚拟主播”、“虚拟美女”进行诈骗怎么办?
这种担忧并非没有必要,也并非毫无根据。这项技术在社交平台上如此强大,并不是人们无法辨别真假。这里的“无法辨别真假”并不是指“愚人无法辨别真假”。虚拟社会虽然是虚拟的,但管理需要“实管”,而不是“假镜头”、“假招数”。
必须针对“虚拟头像”、“虚拟主播”、“虚拟美女”制定游戏规则。这意味着必须在社交平台上“明确标记”为“这是虚拟角色”和“这是虚拟角色”。由于它是使用人工智能技术绘制的,因此在安全控制方面留下了无法弥补的漏洞,为电汇欺诈留下了空间。还需要强调的是,一些工程师借助“真人”来绘制“虚拟人”,这是对他人肖像权的侵犯。《民法典》 指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以诽谤、诽谤、失实陈述等方式侵犯他人形象权。这也从法律角度决定了AI技术的盈利能力。希望这项法律规定能够得到落实。
AI技术中的“虚拟头像”“虚拟主播”“虚拟美女”可以“逼真”,但不能“假真真假”。监管措施也必须“明确且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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