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叶红梅)6月3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公布了多起检察公益诉讼服务保障北京市生态保护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典型案件。典型案例是,一名“网红”博主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生态红线范围内非法捕猎野生动物并发布视频,被法院查出,被判处五个月至六个月至几个月的有期徒刑。
2023年9月,史某某伙同于某某、杨某某、陈某某等人,使用狩猎陷阱等违禁工具在门头沟区九龙山(生态保护红线内)狩猎野生动物被抓获。公猪。当他开车下山时,警察逮捕了他,并抓获了车里的一头野猪。经查,司某某在某短视频平台(粉丝数超30万)上发布了自己制作的使用违禁工具打猎、驯服猎犬、撕咬野生动物的视频,后由石某某、严某某剪辑。并发布到网上。短视频平台负面社会影响较大。
孟沟区检察院经调查发现,施先生于2023年2月至2023年9月期间发布的短视频表明,其可能从事猎杀野生动物等其他违法行为,后主导调查取证。收集并决定对石先生进行调查。因涉嫌非法狩猎,多段事发视频被移交给公安机关鉴定。经鉴定,确定视频中被杀死的动物均为野猪,属于野猪科。与此相适应,公安机关新增三起非法猎杀野猪刑事案件。
案件审理过程中,门头沟区检察院充分释法,史某某等四人自愿认罪,接受处罚,并全额缴纳野生动物资源损失及无害化处置费用。支付了10800元。违法所得2000元。
门杜古区检察院认定,根据法律规定,虽然犯罪情节较轻,但因非法狩猎造成的损失,应当追究其民事责任。依法公告后,门头沟区检察院向门头沟区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判令施先生等四人连带赔偿野生动物资源损失他要求他们承担无害处置的费用并公开道歉。
鉴于施某某的“网红博主”身份,为扩大办案警示教育效果,检察院邀请了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邀请了特邀检察官和检察官。道歉方式得到充分论证,志愿者“为公众”举行起诉听证会,最终在施某某运营的短视频平台公众号上决定道歉方式。除了发布道歉视频外,史某某等人还主动制作了两段野生动物保护宣传视频,并在自媒体上播出,引起广泛关注,累计浏览量超过40万次。
经审理,法院分别判处石某某、余某某、杨某某有期徒刑五至六个月,并向检察院石某某等四人提起民事诉讼。公益诉讼投诉会产生仲裁协议。目前,本案所有诉讼请求均已得到满足。
这起事件的典型意义是,某“网红博主”发布狩猎野生动物的短视频来吸引关注和流量,并要求短视频平台道歉,这是一起孤立事件。从对犯罪行为的惩罚转向对一般事件的惩罚。要获得警示效果,发布野生动物保护宣传视频可以更好地利用网络流量转发传播能力,达到“处理一件事,启发他人”的效果。
编辑张茜
校对李丽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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