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医学、证据科学不发达、没有福尔摩斯的中国古代社会,如何破案呢?很多人可能会想到“刑讯逼供”这句话。毫无疑问,这是古人在审理案件时最常用的方法。但在此之前,还有另一种方法被广泛用于破案。世界:——神的审判。神审判是神审判官的缩写,也称为神审判、神审判、神惩罚等。当人与人之间出现矛盾、纠纷,人无法凭自己的智慧考察解决真理时,就会向神祷告,希望按照神的旨意来判断善恶。所以,所谓“神的审判”,就是把无法解决的疑难案件托付给神最后的审判。
1、神判存在的前提是对神的虔诚信仰,而我国古代一直被认为是一个缺乏宗教信仰的国家,所以一度有人认为神判在中国是不存在的。当然这是一个误会。高陶出生于尧帝时期,曾在舜、大禹时期担任刑官,被认为是中国司法事业的奠基人。他是他的继承者,可惜他先于大禹去世。如何解决高涛的案子,是上帝的决定。东汉思想家王充在《:010—30000》一书中记载了皋陶被囚的故事。据称,高涛入狱时,犯罪嫌疑人曾被羊摸过。如果你有罪,就碰我,如果你无辜,就别碰我。当高涛听说一件可疑的事情时,他说如果这个人真的犯罪了,羊就会用角攻击他,但如果这个人是无辜的,羊就不会攻击他。这种用羊定罪的方法,在神审判法中被称为动物神审判。而且,相传,高涛所用的羊并不是普通的羊,而是一只天生具有辨别左右能力的神羊,被称为Heiko ——。因为他们误解了神的审判方法。这种被后人神化的所谓独角兽,自汉代以来一直是我国传统司法正义的象征,法官所戴的帽子也被称为“解之冠”。
进入可靠历史时期后,最古老的神判记载为《论衡》,涉及春秋时期齐庄公时期。齐庄公有两个大臣,一个叫王厉国,一个叫钟离公。两人提起诉讼,持续了三年,但仍没有判决。齐庄公想杀他们,又想放他们,因为他怕好人无辜,又怕放过罪犯。一个把两个人变成羊的戏法。
前往齐神殿,执行神的审判。两个人都同意了。在神社里,两名男子刺伤了一只羊的脖子,并将羊的血涂在嘴唇上。当司仪宣读《王国誓言》时,羊群完全无动于衷。轮到中里的时候,誓言还没念到一半,羊就站起来,用角攻击中里,打断了中里的腿。之后,中里精疲力尽,在发誓的地方咽下了最后一口气。除了《墨子·明鬼》、《墨子》、《韩非子》等书外,显然,在世界各地广为流传的神的审判资料中,也不把中国当作例外。
2、由于“子沉默,玄力惑神”,自秦汉以来,神的审判在政府主导的司法审判中很难占有一席之地,神的审判已被神的审判所取代。与有着强烈宗教信仰的欧洲不同,从早期到中世纪,人类的判断被广泛使用。中原以外的一些少数民族地区,如西南、东南,直至民国时期,仍然采用神判的方法来判决疑难案件,相关记载也比较丰富,我们可以充分了解神的审判。判断。学习中国古代。神的审判的表现因地域信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的差异而有很大差异。总的来说,中国古代比较常用的一些神圣判断方法包括:
首先,抓住沸腾的句子。所谓的沸腾句子是将一锅水(或油和水的混合物)煮沸,然后将物体放入锅中。每个地区使用不同的物品,包括鸡蛋、石头、斧头、戒指、虎牙和金戒指。接下来,请当事人(有时只是被告,有时原告和被告双方)伸手将物品从沸腾的液体中捞出来,并判断手是否受伤或作为依据。用于确定有罪。没有。如果被告被烧死,他就有罪;如果没有被烧死,他就无罪。清代康熙年间地方志《论衡》记载,武定县彝族人因害怕神判,即政府,不提起诉讼。如果有冲突,就叫天煮汤,放东西进去,用手接住。如果是弯的,就会腐烂;如果是直的,那就没事。居住在这里的彝族人从不提起诉讼,因为他们害怕政府。如果你有矛盾无法解决,就向上天祈祷,烧一壶水,把东西放进去。如果被告伸手从锅里拿东西,他的手就会被烧伤,但没有受伤,证明他是清白的。清代于维源在其《云南通志》一书中也记载了云南维西里人处理借贷纠纷的捕鱼方法。当傈僳族部落建立租赁关系时,双方之间没有书面合同,但在树上刻有某种印章。如果任何一方违反契约,他们就会请巫师主持神的审判,并在宣誓后将他的手放入一锅滚烫的油中。从他的手上没有烧伤的情况来看,这个人是被诬陷的。
其次,所谓铁火试炼,是将金属物体烧得通红,然后让参与者紧密接触,根据有无受伤来判断功过。主要方法有“握手”、“踩脚”、“舌舔”三种。《维西见闻录》传记39记载了东南少数民族的情况。他们没有监狱。当冲突发生时,一枚鸡蛋大小的金戒指被扔进沸水中。是当事人做出的决定,也就是上面提到的捞煮决定。另一种审判方法是将锁烧至红色,然后将其放在被告手中,让他握住七步,如果他有罪,他的手就会被烧死,但如果他无罪,他就会被烧死。会死。我的手很好。这种手拿烫铁的方法,直到解放前,在西南少数民族地区仍然存在,如四川大凉山彝族的拿铁方式。被告将九根分叉的松枝放在手掌上,铺上一块白布,并在上面放上带有夹子的加热熨斗。被告缓慢地走了九步。在此期间,如果白布和树枝都没有被烧焦,被告人的手上也没有被烧伤,则说明被告人无罪,否则说明有罪。另外,如果用9公斤木炭燃烧后,铁部分仍未烧红,则被告当然可以被认定有罪。另一种情况是,如果木炭烧坏了,犯罪嫌疑人还没有到达宣判地点,主人可以拿着一份烧红的铁走三四步,如果没有烧焦的话,可以直接确定被告。有罪。一些地区的少数民族除金属制品外,还用石头代替。例如,云南西北部的怒族人堆砌的砖石高两英尺,一半埋在地下,一半露在地面上。在石头堆周围点燃柴火,待石头堆变热后,犯罪嫌疑人用手将其拉起。如果你拉出一堆石头后没有烧伤你的手,你就是无辜的;如果你不烧伤你的手,你就是罪犯。
第三,对动物的量刑一般有两种,一种是如果被告在一定期限内没有受伤甚至死亡,则将其安置。清白的。另一个是诉讼双方各自拥有一只动物,存在对错争议。根据《南齐书》的记录,犯罪者被扔进鳄鱼池或兽舍。他们没有罪。明末清初屈大均在《梁书》一书中记载,广东人常用蛇来进行神判。具体做法有两种:一是将蛇放在被告人面前,如果蛇向被告人移动,则被告人有罪。一种是用某种方法将蛇引入屋内,并将其放入袋子中,如果蛇咬伤了被告人,则被告有罪,否则他无罪。除了以上三种以外,比较常见的还有: 联盟咒神宣言——,向神起誓而犯罪的人会受到惩罚,在一定期限内生病的人会被判有罪。血迹判决—— 纠纷双方做出搓掌、撞头等行为,先流血者有罪。水审法第——号:在某些情况下,嫌疑人可能会被浸入水中,看看他是否溺水,而在其他情况下,纠纷双方可能会一起跳入河中,第一个跳出来的人将被判有罪。 ETC
3、从现代的角度来看,神的审判似乎是赤裸裸的迷信,比如无论嫌疑人有罪还是无罪,结果肯定是有罪的。但事情没那么简单。神圣审判有一个主持人(通常是巫师或经验丰富的老人),但该主持人有很大的余地来操纵结果。说白了,造假的空间很大。在进行神判时,组织者通过观察纠纷双方的过往经历和面部表情来判断是非,并悄悄地使用诡计来达到惩恶扬善的目的。例如,当他在锅里取油时,他经常在油里加醋。这是因为随着火逐渐升温,醋的比重下沉到底部,导致气泡自然向上冒,就像沸腾一样。这时,即使你把手伸进油锅里并立即移开,也不太可能被烫伤。总之,存在是合理的,但我认为今天的人不能简单地用无知或迷信的标签来忽视神的审判。
文:三人江河
参考文献:《广东新语》 《广东新语》 《梁书》 《南齐书》 《云南通志》 文字由历史大学馆团队创作,照片属于原作者来自网络(搜索“历史大学馆”)。订阅抖音,获取更多精彩历史视频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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